联合国

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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الأمم المتحد
United Nations
Nations unies
Организа́ция Объединённых На́ций
Naciones Unidas
联合国[1]

联合国旗
联合国所承认的会员国和其境外领。
成立于 1945年10月24日
总部 位于美国纽约市的国际领土
会员数 192个成员国
语言 阿拉伯语汉语英语
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性质 国际组织
秘书长 Template:Country alias South Korea 潘基文
总预算 37亿9900万美元[2]
员工数 30,548位(秘书处)[3]
网站 www.un.org


联合国阿拉伯语الأمم المتحد英语United Nations法语Nations unies俄语Организа́ция Объединённых На́ций西班牙语Naciones Unidas)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联合国的成员国。1945年6月26日,51个创始会员国中的50个,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联合国宪章》。宪章于1945年10月24日生效,自此联合国正式成立,但是第一次会员国大会直到1946年1月10日才举行,当时有51个国家出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存在着一个类似于联合国的组织国际联盟,通常可以认为是联合国的前身。联合国对所有接受《联合国宪章》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热爱和平的国家”开放。到2007年为止,联合国共有192个成员国。

目录

历史沿革

1945年8月24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签署《联合国宪章》。

建立联合国的想法是在1943年由战时同盟国在莫斯科德黑兰的会议中明确声明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建议使用“联合国”的名称,并在1942年1月1日在《联合国宣言》中正式使用。在二战中,盟国使用“联合国”代指它们的盟友。从1944年8月10月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法兰西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中华民国的代表在华盛顿敦巴顿橡树园达成了协议。这些和稍后的谈话勾勒了这个组织的轮廓、会员资格、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的方式以及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这些提议在全球的国家政府和公民间都进行了讨论。

1945年4月25日,在旧金山,召开了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除了政府组织外,一系列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国际狮子会(Lions Clubs International)都被邀请来参与《联合国宪章》的起草。两个月后的6月26日,50个国家代表出席签署了《联合国宪章》。没有出席的波兰,因为它是最初的签字国,加上她后,最初签署国一共有51个。1945年10月24日,当五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会员国(中国、法国、苏联、英国和美国)以及其它46个签字国的大多数成员国批准了《联合国宪章》后,联合国作为实体组织正式成立。

美国参议院1945年7月28日,以89对2票通过确认《联合国宪章》。在1945年12月,参议院和众议院一致要求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1949年,美国的提议被采纳,并于1950年联合国总部大楼在美国的纽约市完工。总部使用了来自约翰·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Jr.)八百五十万美元捐款。总部于1951年1月9日开始运作。现在这个地方被认为是国际区域,并通过和美国的特殊协议赢得了一些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但是总的来说,纽约市、纽约州及美国的法律仍然适用。

20世纪60年代,会员大会和秘书处建筑在纽约建立。目前,联合国总部及安理会设在美国纽约,同时,在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和其它地方还设有许多重要机构。[来源请求]

Image:Un60logo.jpg
联合国60周年纪念官方徽章

组织与经费

主要机构

主条目:联合国机构

联合国有六个组成部分:

联合国的正式语言共有6种,包括4种创始国的语言:汉语英语法语俄语,以及后来加上的使用广泛的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联合国的所有会议都有这些语言的口译,所有的官方文件都会印刷或在网上出版这些语言的翻译版本。不过,秘书处仅将英语和法语这两种语言确定为工作语言。[5]

经费

联合国机构通过两种方式取得经费:成员国的会费与捐款。联合国及其机构两年一度的财政预算来自各成员国的会费。联合国大会审查联合国的经费,并确定各国应付的会费款额。各国的会费主要是依照各国的经济实力以及其它一些因素来决定的。会费由经常性预算、维和费用和国际法院费用三部分组成。

联合国大会确立的原则是,联合国不应该在经费上过度倚赖任何国家。为此每财政年度联合国的会费设有“封顶”价格,规定各成员国所付会费的最高价。2000年协议的部分规定,单个会员国的会费占经常性财政预算最高额度从原先的25%降低到22%,目前这是美国承担的经费额度,而其它所有成员国的会费则更低,下限为0.001%。会费分摊每3年调整一次。

根据2000年~2003年的比例,其它联合国经常性预算的主要承担国有日本(19.63%)、德国(9.82%)、法国(6.50%)、英国(5.57%)、意大利(5.09%)、加拿大(2.57%)和西班牙(2.53%)。中国为1.54%。[来源请求]

2004年-2006年,日本19.46%,常任理事国分别为英国6. 1%,法国6%,中华人民共和国2.05%,俄罗斯1.1%。2005年,联合国预算经费总额为18.28亿美元。

2007-2009年,会费比例从高到低为日本16.6%、德国8.6%、英国6.6%、法国6.3%、意大利5.1%、加拿大2.98%、西班牙2.97%、中国2.667%、墨西哥2.3%。俄罗斯为1.2%。[来源请求]

维和费用分摊情况有些类似,但是各常任理事国比例更高。

联合国的特别项目不在常规经费预算之内,这些项目是通过成员国的捐款来运作的。捐款的很大部分是为所需要国家提供农产品,但主要还是资金的支持。

联合国的任务

裁军与军控

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裁军与维持和平是联合国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但是在《宪章》签署后仅几个星期,核武器就被开发出来,从而改变了旧有的裁军与军控概念。事实上,联合国大会第一次会议(1946年1月24日召开)所通过的第一个决议就是有关原子能和平利用的。

裁军会议国际社会为多边谈判军控与裁军协议的唯一论坛。裁军会议目前有66个成员国,包括五个主要核大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俄罗斯、英国以及美国)。虽然裁军会议并不是联合国的正式机构,联合国秘书长向裁军会议派出私人代表,这名代表是裁军会议的秘书长。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往往要求裁军会议讨论特定的裁军议题。而裁军会议每年也向联合国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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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维也纳的联合国机构大厦

创立联合国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维护人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惨无人道的大屠杀种族灭绝令国际社会认识到,新的国际组织必须防止在未来发生类似的事件。早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法律框架,以讨论并回应有关侵犯人权方面的投诉。

《联合国宪章》要求其成员国尊重人权,并应为维护人权采取联合或单独行动。《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被联合国大会确认为是世界各国应该遵守的人权标准。联合国大会也经常就人权问题进行讨论。大会下属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是联合国内的人权机构,主要就人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供协助。

联合国的贡献

联合国及其各机构在坚持与贯彻《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方面起到中心作用。联合国为一些过渡到民主政体的国家提供协助,包括监督与协助开展自由公平的选举、提高司法系统的质量、起草宪法、训练人权官员。联合国机构为全球的民主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联合国也支持妇女权益的提高。联合国组织从1985年起开始出现性别主流化的主张,用意之一就是鼓励妇女积极参加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

2005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意设立一个新的机构“联合国和平建设委员会”,以协助刚刚摆脱战乱的国家避免再度陷入冲突。[1]

2006年3月9日,联合国举行仪式,正式启动中央紧急应对基金,为联合国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活动提供了资金保证。[2]

联合国的局限性

联合国建立的初衷是维护世界和平,并且实行的是大国一致的民主原则。但其中的否决权有可能被滥用。例如在冷战(The Cold War)时期,美国和苏联之间的政治冲突,在双方否决权的使用上,即表现得十分明显。

没有强而有力的制裁措施;难以落实和平

冷战结束之后,联合国开始在国际安全、维持和平等方面扮演较为积极的角色;近年来维持和平任务(peace-keeping missions)的派遣频率以及规模不断突破历史新高,相关费用也已成为该组织财务支出的最大宗。然而受限于「国家」仍为国际舞台上最主要行为者的现实环境,联合国对于强国的行为仍无力约束,一些与强国利益没有直接相关的事务,也难以动员各国参与落实联合国的决议。

例如1990年代卢旺达,以及日前苏丹南部发生的种族屠杀惨案,联合国均无法做出立即而有效的处置;2003年美国绕开联合国的议事程序,片面决定出兵攻打伊拉克,安理会只能事后追认;2006年以色列军队进攻黎巴嫩南部,原驻该地的维和部队未能发挥作用,安理会通过决议要求停火,亦未能立即落实;对于印度巴基斯坦朝鲜等国家进行核武试爆的行为,安理会虽均决议反对,却都未能提出具体措施加以阻止或惩罚。

联合国改革

近年来改革联合国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具体联合国需要改革的地方依然没有获得共识。无论是那些希望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的人,还是希望联合国只是提供人道援助的人,都宣称联合国应当“改革”,但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改革实质却是很不同的。

安全理事会改组

联合国机构改革中最常被提到的就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改动。现在的5个常任理事国是1945年联合国成立之初时建立的,反映的是二战的胜负结果,以及战后不久的世界权力格局,与今日的世界局势已有明显落差。2004年,日本、德国、印度和巴西明确表态共同寻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因各自面临来自不同方面的反对声音,而未能如愿;后来上述各国遂恢复独力运作争取的策略。

主要的改革提议,或者强调应透过扩大成员国集团来改善安理会的全球代表性,或者着眼于调整常任理事国结构以反映今日的国际政经实力。前者多主张应让更多位在南半球的发展中国家成为常任理事国,如印度、巴西、某些非洲国家……等;后者有的主张取消英国、法国单独作为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而由欧盟接任,或者新加入若干「不具备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如日本、德国……等。另一个常被提到的改革建议,是取消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但目前的各常任理事国对此均不赞成。由于安理会改革涉及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并且极可能有损现有常任理事国的既得利益,无论何种方案均有相当程度的反对意见以及窒碍难行之处,至今未达共识。

其它方面的改革

另外也有人要求联合国管理层工作更透明、更有效率。在美国,有人认为这样做可以使联合国更多地鼓励自由经济并减少被认为是反美的行动与政策。

另外一个常提到的建议是使联合国“更民主”。这就触及了联合国的角色与本质的根本性问题。联合国并不是一个世界政府,而是让世界各主权国家讨论议题并采取共同行动的组织。既然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成为民主国家,那幺联合国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一个间接民主的组织——联合国内的大多数成员国(至少在理论上)会按照国内人民的普遍意愿来投票。

某些人认为,为使联合国更为民主,至少有三件事情是联合国需要做的:

  • 代表人数应该按人口比例,而不是目前的一国一票制度。某些人认为,只有一万一千人民的吐瓦鲁却与十三亿人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握有同样的投票权,是不公平的;
  •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应该被取消;
  • 联合国应该被赋予一定的权限管辖其成员国,就像政府有一定权力约束其公民一样。换句话说,联合国最终应该,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世界政府;但这点可能会触发一直希望联合国更能附和自己的美国,或者部份国家如朝鲜、古巴等退出联合国。

参考文献

  1. 中华民国至1971年代表全中国时,使用正(繁)体字(联合国),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全中国时,改用简体字(联合国)。关于中国与联合国间关系的历史,请见中国与联合国
  2. 联合国 - 联合国预算(简体中文)) - 于2007年8月5日访问。
  3. 联合国 - 联合国的概况:秘书处的组成(简体中文)) - 于2007年8月5日访问。
  4. 联合国主要机构,联合国中文网站
  5. What are the official languages of the United Nations?(英语). United Nations. 2006年12月23日

参见

外部链接

深圳帮帮你文库中与本条目相关的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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